全国统一大市场?

为什么会产生地方保护主义?现地方实行的是财政包干制,各省的财政是分开的,因为地方的政策取向会更多考虑当地地方,而不是站在全国角度进行通盘考虑

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,由于当时面对的是支离破碎的国民经济以及巨大的财政危机,财政收支严重脱节,赤字率达到46.9%,因此建国初期财政以高度一元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为主,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,从而保证在外交孤立、政权不稳的压力下完成国家计划的贯彻实施、稳定局面,但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,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,且中国地域辽阔,中央政府的管理难以覆盖所有事物全部群体,以至于到文革末期,中国经济已处在崩溃的边缘

于是,中国又从无序中构建了财政联邦规则,在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实行”划分收支、分级包干“的体制,财政包干制一定程度上照顾了不同地区的特点,扩大了地方的财政自主权,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,但同时也造成了地方各地画地为牢,不利于统一市场、协调竞争,并且也导致中央的财政收入骤降,从1985年开始,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总收入比重由38.39%下降到1993年的22.02%

因此,1994年中国政府沿着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思路,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不同事权划分支出范围,按税种划分各级财政固定收入来源,各级政府有独立的预算权,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实现对地方预算的调剂与控制,而实际看来,分税制改革的核心目的,就是要解决中央在财政收支上的被动局面,为进一步的集权提供财政保障,在实行分税制的第一年,中央财政收入比例就从上一年的22%迅速提升到55.7%,并且在其后二十多年内,基本维持在50%左右

1994年分税制初步确定和规范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,但其明显存在中央集权的强化,以及公共服务效率的递减,而且并没有地阿莱全国范围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改善,随着经济发展,贫富差距越来越大,而此前地方各地为战的问题,还仍然存在

从1993年开始,中国省市区中有49个较大的市,主键获得了地方立法权,到2014年,立法权扩大至全部282个设区的市,从此以后中国有两套立法体系,一个是中央,一个是地方,地方可以在不与宪法、中央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,指定地方性法规

中央给地方财政权和立法权,通过补贴或政府投资来发展经济,在生产力水平低下、资本匮乏的年代,可以兼顾公平和效率,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,地方政府的干预就出现了低效的问题,甚至阻碍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

2021年以来政策转型的方向,就是对地方财权的调整

2021年6月,财政部将土地出让金划拨到了一般公共预算,也就是说土地出让金只能用于民生基建等,而不能作为产业补贴

中国的资源和要素市场本就是高度国有化的,但在资源产区往往都存在双轨制价格,本地或有关系的企业可以以更低价格拿到资源,有的会用作企业生产,可有的只是转手赚差价,因此统一要素和资源市场,就是统一价格

在统一大市场下,会导致各行各业都向头部企业集中,挤压了民营中小企业,出现国进民退的现象,此外,在地区差异悬殊的情况下,各个地区的商品流通地位并不平等,发达地区的企业向全国各地销售商品,全国的财富则会流到发达地区的企业里,落后地区的财富被发达地区虹吸,地区间的贫富差距可能会更大

统一大市场的愿景,最终能否实现,关键还是在于人的问题最难解决,也就是利益分配的问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