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政府负债那么多,是财政收入的n倍,单靠卖地应该不够还钱吧,地有卖完的那天啊,那怎么办?
地方债,是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,简单来说,就是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,向银行机构借钱欠下的债务。这些举债回来的钱,一般用于交通、通讯、住宅、教育、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,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。
地方政府去发行债券,基本都是拿财政收入和土地使用权做抵押,以向商业银行、投资基金等换取大量贷款,作为抵押物的地皮价格越高,地方政府能和银行举债的规模也就越大,所以各地方政府利用各种概念手段将地价炒上去,房地产泡沫越大、房价越高、地价越高,地方政府能发展的经济规模就越大
由于中国的地方政府不存在破产问题,因此,金融机构并不担心偿还问题。地方政府还不上,有省里买单,省里不行还有中央兜底
地方举债搞基建,基本以规模与量为目标。并且地方政府还债或者说还利息,很难通过基建设施本身造血产生的资金来完成。比如地铁、高速公路的收费,远远比不上本身造价与投入,并且有很多基建项目有公益属性,比如桥梁、水利、公园、健身广场等,基本不产生效益。一般情况下,政府还钱的来源,不外乎两个,一是基建设施完善以后带动土地价格的提升;二是基建完善以后,人口和经济的发展带来税收的增加。
长期以来,地方债的冲销方式主要以央行放水和借新还旧来维持,此外还通过债务置换的方式,将原来债务换成利息更低债,债务期限更长,地方政府压力因此缩减,债务置换虽然会使银行因利率下降导致利润下降,并且期限延长也会占用银行的贷款额度,但因为如果债务崩盘,遭殃的还是银行,所以银行不得不妥协
债务置换的本质就是违约,因为债务置换的核心原因就是地方政府换不起债了,通过债务置换后,地方政府欠债规模并没有减少,只是再进行了一次借新还旧的操作罢了,所以拖到最后,只有一招——就是国家出面推动央行印钞,稀释老百姓手里的钱,等于向全民征收地方税,给地方政府买单